我院“建筑材料放射性”能力验证获满意结果
发布时间:2025-09-15
近期,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有限公司参加2025年江西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四省联合联合开展的建筑材料放射性能力验证考核,获“满意”结果,不仅是对公司技术能力的权威认可,也是对公司专业化水平的肯定。

公司国家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中心承担本次能力验证工作,中心放射性检测部对放射性检测实验室场所、仪器环境及标准源进行逐一排查,对相关仪器设备进行校准、调试、运行,确保设备处于最佳状态,通过样品测试并上报结果,最终取得“满意”结果,顺利通过此次能力验证。

依据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》GB50325-2020,民用建筑工程使用的建筑主体材料放射性限量应满足内照射指数≤1.0、外照射指数≤1.3要求。通过控制建筑主体材料放射性和土壤氡浓度,进而控制建筑室内氡污染物浓度≤150Bq/m3,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。
此次能力验证的顺利通过,不仅验证了我中心建筑主体材料放射性检测的技术能力,也肯定了实验室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控制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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